我校三个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现场考查顺利完成

111日—4日,以教育部认证专家、郑州师范学院副校长刘济良为联合认证专家组组长兼音乐学专家组组长,华中师范大学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洪早清为联合认证专家组副组长兼汉语言文学专家组组长,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主任范菁为英语专家组组长的联合认证专家组一行,对我校汉语言文学、英语、音乐学三个师范类专业进行了第二级认证现场考查。本次联合认证现场考查专业自评说明会、考查意见反馈会以线上线下、主会场与分会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11日上午,专业自评说明会在红楼会议中心217会议室召开。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姚建林主持第一阶段会议并讲话,他代表学校对各位专家和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简要介绍了苏州大学师范教育的历史发展文脉,师范类专业建设取得的成效,以及学校为高质量服务于国家及地方教育现代化战略,立足于师范生职业能力培养,深化协同育人等方面积极开展的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的探索。他表示,此次联合认证既是对苏州大学师范类专业建设工作的全面检阅,又对苏州大学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师范类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希望专家组对我校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及短板能不吝指正,帮助学校明确努力方向。

刘济良简要介绍了专业认证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现场考查工作的基本流程和主要内容。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领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各项要求的重要制度,对于规范和引导师范类专业建设改革、保障提高师范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汉语言文学、英语、音乐学专业负责人曹炜、朱新福、吴磊分别对专业自评报告作了补充说明。

专家组就专业自评报告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循证,涉及促进师范生成长成才的有效举措、“第二课堂”建设、教师教育课程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师范类专业建设在学校整体专业发展规划中的定位等方面,参会的相关部门领导分别做了回应。

在为期两天半的考查中,专家组实地考查了苏州大学师范类专业教师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及各专业教学设施,分别通过访谈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进行随堂听课,召开教师、在校学生、毕业校友座谈会,开展师生问卷调查、学生技能测试,走访实践实习基地和用人单位,调阅毕业设计(论文)、公共课与专业课考试试卷、教育实习报告等教学相关资料,查阅各类管理文件等,对我校汉语言文学、英语、音乐学三个师范类专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查证和核实。

114日下午,考查意见反馈会在红楼会议中心217会议室举行。汉语言文学、英语、音乐学三个专业的专家分别反馈个人考查意见,各专业专家组组长反馈专家组考查意见。专家们对三个专业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和认可,并紧密围绕“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依据认证标准,按照认证指标逐一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给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汉语言文学、英语、音乐学专业负责人曹炜、朱新福、吴磊分别代表各专业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按照专家们指出的不足和提出的建设性意见,直面问题,认真反思,形成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做好师范专业建设和发展的整改落实。

姚建林代表学校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学校将按照专家们提出的意见,认真梳理,从学校、学院、专业、实习基地等不同层面,从加强师范教育体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统筹协同,制订中长期整改方案并逐条贯彻落实。他强调,苏州大学将从有利于发挥综合性大学办师范教育的优势和特色,从有利于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从有利于师范人才培养,从有利于达成产出导向的要求,以此次认证为专业建设的起点,更好地打造师范人才培养。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四级调研员邱白丽代表省教育评估院对专家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表示感谢,她指出,现场考查的反馈会既是专家组考查意见的系统反馈,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工作的研讨会,更是推动苏州大学师范类专业加强内涵建设,完善质量保障,提升培养水平的一次新的动员和部署。她强调,在整改和建设过程中,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认证工作的认识,尽量避免认证工作的评估化、认证实施的碎片化、认证过程的形式化、认证结果的功利化。二是要进一步做好专业建设的持续整改,围绕认证工作的主线和底线,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持续改进。对于已经通过认证的三个专业,要依据认证状态监控保持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报送整改报告,要取得整改实效。同时,在整改过程中要坚持产出导向,聚焦毕业要求的达成,做好反向设计的基础上,扎实做好正向施工。三是学校和院系要认真规划并推进师范专业建设工作,进一步做好师范类专业建设的顶层设计和规划,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并落实落细落地。希望学校能够构建由院系、教师、学生等利益相关方在内的专业建设的质量保障共同体,继续做好高质量的师范类专业建设工作。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师范认证项目组成员、学校专业认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认证专业所在学院与专业负责人,公共课开课学院负责人等出席会议,其他师范类专业及认证专业的教师、学生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教务部)
苏大概况 教育教学
院部设置 科学研究
组织机构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公共服务
版权所有©苏州大学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十梓街1号

苏ICP备10229414号-1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530号
推荐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1440*900以上分辨率访问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