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有序返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进一步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双一流”建设工作,根据当前积极向好的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做好学校开学准备、有序恢复工作秩序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做好教职员工返苏待岗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继续做好教职工返苏工作。身体健康、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教职工(含在境内的外籍教师)应安全有序尽快返回苏州;现仍在境外的外籍教师和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仍滞留在疫区的教职工不得返苏。

二、自3月16日(星期一)起,学校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职员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逐步分批返校,并做好开学准备与值班值守工作:

(一)返校前已在苏州连续居家隔离15天(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如有按照苏州市防控规定需居家隔离的,应与家人一同隔离期满);

(二)持有“苏城码”绿码;

(三)本人及身边家人无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

三、各学院(部)书记、院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到岗工作、靠前指挥,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疫情防控与事业发展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原则,第一时间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检查慰问等工作。

四、教职工进校须严格实行身份验证(“苏城码”绿码、身份证)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不得进校,并由校医院和所在二级单位安排就诊。

五、教职员工入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不使用中央空调;办公时尽量保持1.5米间距;六楼以下不乘坐电梯;用餐不扎堆,推荐分餐打包。

六、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人员进校及工作开展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同时请相关单位做好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人员健康信息的“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七、请保障工作组每日做好各校区公共区域(实验室、办公室、食堂、电梯间等)的环境消杀工作,并为返校教职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和必要的防疫物资。

八、教职员工如发现身体有异常情况,请第一时间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联系校医院保健科(电话:67165894),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应指导督促各二级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工作。

特此通知。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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