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护理学专业顺利通过教育部的专业认证

12月11日—13日,教育部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护理分委会工作会议暨护理学专业教育高峰论坛在昆明举行。我校教务部教学质量与资源管理处处长晏世雷和护理学院院长李惠玲、党委书记沈志清等一行四人赴昆明参加会议。

在此期间召开的教育部高等学校护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中,全体教指委委员就我校护理学专业201411月完成专业认证的各项材料进行汇总后表决。表决结果显示,苏州大学护理学专业顺利通过教育部的专业认证!这是我校第一个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的专业。

(教务部、护理学院)
苏大概况 教育教学
院部设置 科学研究
组织机构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公共服务
版权所有©苏州大学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十梓街1号

苏ICP备10229414号-1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530号
推荐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1440*900以上分辨率访问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