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
暨和谐劳动关系法治建设全国专家对话会在苏州召开

11月28日—29日,江苏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和谐劳动关系法治建设全国专家对话会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主办,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承办,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办。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苏州大学等著名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实务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聚集一堂,围绕着“和谐劳动关系法治建设”展开了广泛而又深入的研讨、对话。会议共分七个单元展开。

开幕式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沈同仙教授主持,苏州大学副校长田晓明教授、江苏省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李友根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方新军教授分别致开幕词。

第一单元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探讨”为主题,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林嘉教授主持。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刘洪群处长在报告中详细介绍了苏州工业园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创新举措以及个人关于法律适用的若干思考。在与谈环节中,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董保华教授针对延长工作时间、解除通知工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集体协商中争议的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第二单元以“工伤认定与工伤赔偿”为主题,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委李后龙主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包刚庭长、南京三江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管理学院孙蕾扬副教授、安徽大学法学院李坤刚教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钱叶芳教授参与了与谈。

第三单元以“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的认定”为主题,由中国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俊教授主持,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孙国平副教授、江苏警官学院何小勇副教授等作为报告人分别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第四单元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郑尚元教授主持。围绕着“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权的行使与规制”这一主题,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丁建安副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李亘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的田思路教授与浙江大学的许建宇副教授分别对用人单位的权利规范提出自己的建议。

第五、六、七单元以开放式对话的模式进行。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冯彦君教授主持召开了以“法治社会建设与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创新”为主题的对话。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王全兴教授主持了“经济新常态与劳动法应对”单元的对话。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刘金祥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喻术红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谢德成教授、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总队长经洪斌、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澄伟等参与了讨论。

最后一单元以“民法典与劳动法发展”为主题,由江苏省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李友根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林嘉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冯彦君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秦国荣教授、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曹艳春教授等分别阐述了自己的学术观点。

大会闭幕式由江苏省社会法研究会秘书长黄秀梅教授主持,江苏省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秦国荣教授对大会进行总结。他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认为其高效率、高质量。本次年会加强了我省法律人与全国社会法学学者间的学术交流,取得了圆满成功。

(王健法学院)
苏大概况 教育教学
院部设置 科学研究
组织机构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公共服务
版权所有©苏州大学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十梓街1号

苏ICP备10229414号-1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530号
推荐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1440*900以上分辨率访问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