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校党委在本部红楼会议中心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校领导、校级调研员、校长助理,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机关各部门、群团与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了学习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王卓君主持。
会上,王健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内容宣讲。他简要介绍了《决定》的基本内容框架,从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依宪治国及其制度安排,立法制度及其完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八个方面详细解读了《决定》的主要内容,深度剖析了《决定》中涉及依法治国的新提法、新理念和新制度。
听取报告后,王卓君作总结讲话。他表示,胡玉鸿教授生动全面的辅导报告让全体参会人员对《决定》出台的意义、《决定》的内容以及它所包含的新思想、新理念和新制度有了更加透彻的认识,也引发了对如何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刻思考。
为全面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校,王卓君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决定》为动力,全面推动学校工作走上依法治校的良治之路,使得发展可持续、改革可有效推进、治理更有序、民主更弘扬、校园更和谐;二是,要坚定不移地确立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理念,不断加强和深入推动法律的学习、教育和引导,努力使我校全体师生遵守法律法规,争当守法公民;三是,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不断检省所在部门的工作,对正在运行或执行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重新按照废、改、立等要求,真正使得校内管理有章可循;四是,要贯彻依法治校、依规治校的指导方针,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和校内规章制度之上,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做守法公民,更要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五是,要利用学校学科、人才方面的优势,不断推动优秀法律人才培养,依托法学学科发展,不断加强科学研究,为依法治国作出高校应有的贡献;六是,希望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活动,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确立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理念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