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学生宿舍火灾事件发生后,江苏省、苏州市教育主管部门先后下发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2008年12月1日下午,校副书记、副校长江涌,副校长陈一星主持召开了各二级责任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各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校办、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研究生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校安全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文件精神,通报了近期高校内发生的火灾情况;部署了学校近期安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全面进行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此外学校还与各二级责任单位责任人签订了“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