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处级领导干部公选工作顺利结束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经校十届党委第2次常委会研究决定,于10月下旬对党委宣传部等部门4个副处职岗位面向全校公开选拔。为期一个多月的公选工作日前已顺利结束,包括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团委副书记在内的四个副处级干部现均已到岗。

我校长期以来十分重视干部队伍的建设,去年1026日,经校九届党委第165次常委(扩大)会讨论通过的《处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条件等一系列内容进行了修订,为干部队伍建设的改革创新和青年干部的成长指明了方向。此次处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则是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绩分析和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做法,落实党员和师生员工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一次有益尝试。为了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校党委专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王卓君为组长的公开选拔处级干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公选工作的领导。

1026出台《关于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开始,公选工作得到我校广大青年干部的积极响应,报名者踊跃。50位竞聘者参加了包括笔试、演讲、现场答辨等环节在内的综合能力测试,并按四个岗位分组,以由高到低的得分排序决出13名候选人。在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后,经党委常委会讨论和票决,四名青年干部最终当选。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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