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医学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建议和管理条例,我校科技处分别于
第三批苏州大学医学发展基金项目于2005年批准项目23项,其中重点项目9项,面上项目11项,专向项目1项,自筹项目1项,批准金额135万元。其中,生命科学学院批准3项;放射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批准4项;基础医学系批准5项;药学院批准3项;附一院批准5项;附二院批准1项;附儿院批准1项;附四院批准1项(自筹项目),本次结题答辩评议21项目,延期2项。
第四批苏州大学医学发展基金项目于2006年批准项目21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面上项目11项,批准金额124万元。其中,生命学院批准6项;放射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批准2项;基础医学系批准3项;药学院批准1项;附一院批准3项;附二院批准4项;附儿院批准1项;附三院批准1项,本次进展答辩评议21项。
会上,专家们认真听取了每位项目负责人的Powerpoint答辩,审阅了每一个项目的结题和进展报告,并进行了评议。第三批苏州大学医学发展基金项目结题答辩评议结果为:综合评议为特优的1项;优秀的9项;良好的10项;评议为中的1项。第四批苏州大学医学发展基金项目进展答辩评议结果为:综合评议为优秀的14项;良好的4项;评议为中的3项。
项目专家评议会充分肯定了苏州大学医学发展基金对医学科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推动作用,有的项目在此基础上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其他项目的资助。会上,专家们对如何合理使用基金、如何提高投入产出比、如何提高基金项目完成的质量作出了建议。同时也认为还存在一些问题:产出的高层次文章相对太少;有些成果未标注受苏州大学医学发展基金资助字样。专家们重申,医学发展基金的研究成果必须标注“苏州大学医学发展基金资助”,否则将不被作为苏州大学医学发展基金进展和结题的成果。
根据项目评议结果,进展答辩评议为中的项目第二次拨款经费减半拨付,将根据项目最终完成结题情况再拨结余经费;结题答辩评议为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合同要求积极充分的准备材料重新答辩完成结题,并请相关院系督促其尽快完成。
附:一、第三批苏州大学医学发展基金项目结题答辩评议结果
评议为特优的项目负责人:徐智策
评议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阮长耿、张学农、樊赛军、孙爱宁、
张增利、张洪涛、王剑文、陆培荣、杨吉成
评议为良好的项目负责人: 沈振亚、田 野、孙晓飞、董秋明、田海林、王守立、曹 毅、 吴开云、 周 云、 周希平
二、第四批苏州大学医学发展基金项目进展答辩评议结果
评议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董 选、 张焕相、 朱子玉、 张雨青、秦正红、周新文、唐丽华、王雪峰、李新平、王建南、陶陆阳、吴淑燕、 李冰燕、 徐又佳
评议为良好的项目负责人:黄立新、邢春根、苏成海、蒋银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