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国庆节即将来临,现将今年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办法:
1、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二)连续放假七天。10月8日(星期三)正常上课、上班。
2、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照常上课、上班。9月27日、28日分别上10月6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二)的课。原安排在9月27日和9月28日的课如有冲突,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通知执行。
3、2003级全日制本专科新生在9月30日参加完军训会操和新生开学典礼后方能离校。其他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成教生在9月30日下午4时后(有课的学生须在课程结束之后)方可离校。
4、在医院里进行临床教学的学生的放假遵照所在医院的规定执行。
5、毕业班实习生的放假遵照所在实习单位的规定执行。
二、在节假日前后,全体师生必须按规定离校、返校;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考勤,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考勤,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不能按时返校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经院(系)或部门领导批准,否则作旷课、旷工处理。
三、国庆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并有负责同志带班(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值班表请于9月24日前报党委办公室辛华(详见办公自动化系统“通知公告”栏中“关于报送国庆节值班表的通知”,值班电话不得随意更改)。保卫处、医院、配电间、汽车队及其他重要部位要实行昼夜值班。
四、9月30日、10月1日晚,校内学生宿舍晚间熄灯时间由原来的22:00延长到24:00,后庄学生公寓由物业管理单位安排。
五、各单位在9月29日前要进行校内卫生大扫除和一次安全、保密检查,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