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苏州大学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人民武装部在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人民武装部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防法律、法规,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

2、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国防教育活动,促进全体师生员工树立国家安全观念。

3、负责在校适龄大学生兵役登记、征兵和应届毕业生直招士官、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树立优秀大学生士兵典型。

4、负责协调组织基干民兵整组、点验和政训。

5、负责学校军、烈属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登记和优抚,落实退伍大学生的复学及优惠政策。

6、负责军民融合发展与“双拥”共建。

7、负责开展国防体育活动,指导国防教育社团。

8、负责武器库的安全保卫值班,做好武器、装备的日常保养和出入库管理。

9、负责人民防空设施的维护、保养和鸣放。

10、完成学校领导、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工作。

 

 


发布部门:人武部(与学生工作部(处)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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