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下午,应用技术学院召开应用技术学院2018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工作会议。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傅菊芬,副主席朱跃、浦文倜及学位委员会委员出席此次会议。会议由朱跃主持。
会议首先听取了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秦大可的关于2018届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情况汇报。随后,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根据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按照授予程序和标准对我院2018届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情况进行了审议。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定了2018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傅菊芬主席宣读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决议: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独立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12]4号)、《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苏大应教[2017]17号)等文件精神,全体委员一致通过:符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授予学位条件1678人,待授予学位363人。学院2018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工作顺利完成。
之后,作为学院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朱跃对本科生培养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应着重纵向比较各二级学院、专业的毕业和学位情况,切实树立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和水平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