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新军教授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对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苏州市包括常熟、昆山法宣领导小组和市委政法委在内的12个单位和7名个人荣获先进。我校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教授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此次表彰对象为,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创建工作和在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等单位,以及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干部群众、基层法治工作者等。全国表彰推荐工作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共同组织,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经过逐级申报、组织评审、审议公示后产生。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编纂民法典”以来,方新军教授作为中国法学会和中国社科院民法典起草小组成员,积极参与民法典编纂的各项工作。在《民法典》颁布以后,方新军教授作为江苏省民法典宣讲团的核心成员,为社会各界开设民法典讲座140余场次。其中既包括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州市政府、盐城市政府、江阴市政府、张家港市政府、苏州市政法委、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市政法委、泰州市政法委、上海市司法局、江苏省律协等党委、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也包括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街道、苏州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等基层组织,同时还包括安徽铜陵有色冶金公司、淮北矿务局等大型国企。开设讲座的范围既包括江苏省,也包括上海市、安徽省、山东省、广东省、浙江省等省域的各级组织。通过这些讲座,方新军教授为普及《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在社会上获得了良好反响。

(党委宣传部、新闻与网络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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