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校纪委第二十三次全委(扩大)会在红楼会议中心201会议室举行。校纪委委员,二级单位纪(工)委书记、专职纪检委员及纪检监察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芮国强主持。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校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会议和全校干部大会精神,审议通过了《苏州大学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2021年工作计划》及《中共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通报部署了校纪委近期工作。

会议认为,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是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召开的重要会议,对深入推进新时代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和校党委全会精神上来,结合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努力学深悟透,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表率。
会议要求,全校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悟“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深刻内涵,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提高政治能力。要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谋划,放在实现学校目标任务中思考,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督促全校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令行禁止,保障全校上下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行,在“双一流”建设的新起点新征程中走好走稳关键的“第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