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六次会议

13日下午,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钟楼303召开第六次会议。校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涌,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芮国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八个巡察组正副组长以及巡察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芮国强主持。

会上,领导小组依次听取了校党委第三轮八个巡察组围绕“四个落实”开展巡察情况、各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就形成巡察反馈意见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立足被巡察党组织职责查找问题、加强对党管人才的政治巡察、注重“以下看上”发现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对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巡察报告;二是形成的反馈意见要做到定性准确、事实清楚、问题明白、建议可行;三是要从检验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高度做好巡察工作,使巡察的过程和结果经得起基层党组织和师生的检验、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会议研究并审议了校党委2020年度巡察工作安排,决定2020年对16家院级党组织进行巡察。


江涌对各巡察组的工作及本轮巡察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各巡察组增强巡察监督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准确性。最后,江涌对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巡察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巡察工作组长负责制,完善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反馈;二是巡察反馈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被巡察党组织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为落实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打下基础;三是校党委将切实履行巡察主体责任,加强统筹领导,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夯实相应巡察问题的整改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压紧压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巩固巡察成果运用,着力构建巡察问题整改常态长效机制,强化对制度的执行力。

(巡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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