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举办学术沙龙 坚决拥护《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是一部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我们坚决拥护和遵守《反分裂国家法》。为此,苏州大学研究生会以“关注《反分裂国家法》”为主题,于3月26日晚在东区教育超市二楼举办了第16期苏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沙龙。本期学术沙龙我们邀请到了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岳炜、董娟、刘森豹、胡德建、陶然等与到场的同学一起参加讨论。苏州新闻综合频道对本次学术沙龙也进行了专门报道。
   本期学术沙龙主要从国际关系学视角、政治学视角、法理学视角探讨《反分裂国家法》的内容与意义;在当前国际关系过程的作用;中美日关系;两岸问题的走向等等。大家共同认为,近一个时期以来,“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成为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适时的。
   嘉宾董娟同学首先分三个方面给大家解析了《反分裂国家法》,包括内容的阐述、制定的背景、《反分裂国家法》的意义。她认为《反分裂国家法》把国家有关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化,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有利于动员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共同推动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有利于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活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接着岳炜同学从两岸文化交流的角度阐述了个人的观点。《反分裂国家法》明确了台湾问题的性质,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问题,这就成了解决台湾问题的基点。
   同学们认为《反分裂国家法》中的“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是维护祖国统一作出的最大承诺,也就是我们从来没有承诺过放弃使用武力。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在与嘉宾进行探讨的环节,到场的同学非常积极,大家还就2005年台商春节包机、美国国务卿赖斯访华、亚太局势的稳定、美国的战略等角度讨论两岸关系以及《反分裂国家法》的相互关系与作用。最后,参加本次学术沙龙的同学还就与《反分裂国家法》相关的其他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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