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下午,在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召开了我校新校区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强调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新校区建设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始终抓紧抓好,以廉政建设促新校区建设。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铭岳等出席会议。新校区建设指挥部与其下属各部门签订了廉政治责任书,以更有效地做好新校区廉政建设工作并预防职务犯罪。
我校从新校区建设之初就逐步制订和完善了一系列规范和制度,并让校纪监审办公室全面、全程介入各项工作,同时邀请市检察院、市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等单位参与新校区廉政建设工作。
我校新校区位于园区独墅湖东岸,规划占地2880亩,一期工程为890亩,目前在建总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整个新校区将可以满足25000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要。新校区的建设是我校的百年大计,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为此,新校区建设指挥部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与管理以及艰苦细致的工作节省每一分钱,把好每一个关,做好每一件事情。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宋锦汶在会上强调指出,近年来苏州大学取得了有目共睹的长足发展。特别是基础建设日新月异,使得学校的办学空间得以拓展。成就的取得首先应该感谢参加基础建设的组织者、建设者夜以继日的辛勤工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而如今新校区已经成为我校历史上最大的基建项目。第一期、第二期工程占地1530亩,总投资约11亿元人民币,现在已有25万平方米的工程,正在由 9个施工单位和5个监理单位紧张地建设中,其中第一期59.4公顷的建设任务要在2005年9月完成,第二期工程预计在2006年基本完成。工程量大、时间紧、任务重是当前新校区建设的显著特点。我校与市检察院共同合作的初衷就是要保证新校区建设成为“双优工程”,即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新校区指挥部与各相关部门签订廉政责任书,是进一步规范新校区建设行为的一项新举措,也是为预防腐败而设立的新途径。我校与市检察院从2003年5月开始密切合作,专门针对新校区建设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纪要》;成立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参加的新校区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预防联席会议,建立预警机制;共同制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开展了必要的法制宣传。今后苏州大学与市检察院的合作还将向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拓展。我校与各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各自的组织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把廉政教育与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相结合,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学习廉政规定、树立廉政典型、接受警示教育、过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组织提醒、诫勉谈话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努力实现遵纪守法要有新面貌,本职工作要有新形象,接受监督要有新姿态,作风建设要有新气象,干部素质要有新提高。通过多种廉政教育,帮助参与建设的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使人“不想腐败”。小平同志讲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根本手段。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才能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新校区建设必须尽快完善适应实际情况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工作的透明度。如在招投标过程、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支付等各项环节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特别是在廉洁自律方面,要甲方、乙方所有人员牢记有关规定。如不准相互请客吃饭;不准接受礼品、礼金;更不准利用手中权力索、拿、卡、要。
宋书记还强调,我们要从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实行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离,形成权力制约机制,并使这种机制真正发挥“防火墙”的作用。在各个环节要相对独立,前后工序上要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在决策上要体现集体决策,防止个人乱决断。一方面要加强对施工队资质和信誉的审核、考查工作,坚决把不合格的施工队挡在校园外,另一方面在一旦在建设过程中发现施工队有不良行为要及时予以驱逐,决不手软。要制止和杜绝权力的滥用,还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后果的制约。要进一步加大对腐败行为的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法律制裁的力度,只要是违法违纪就要受到严惩,决不姑息迁就。最后,希望同志们同心协力,为将新校区建成名副其实“双优工程”而努力!
我校副校长、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葛建一也在会上讲话,他说,我们决不允许在指挥部任何一个成员身上发生腐败问题,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有利益关系的人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影响工程在各个阶段的公开、公平、公正的运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我们各项工作,同时还要求大家时刻自醒、自警、自励、自立。一旦出现问题,我们决不姑息纵容,将按照党纪国法严格处理,在这里,我也真诚地希望社会各界和我校广大师生对我们指挥部全体成员的工作监督、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