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新闻30分):一个新的治校决策组织“教授委员会”近日在我国部分高校成立。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的教授们可以决策学校重大事项。
新学期伊始,苏州大学材料工程学院教授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对本院研究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行最后表决,学院的江涌书记告诉记者,以往这类重大事项都是由书记、院长等几位领导班子成员讨论决定,而现在则是由16位正高级专家组成的教授委员会拍版定音。
苏州大学党委书记闵春发:“我们很多学院的院长,只能了解他自己本学科的一些情况,那么(决策中)对于其他他不熟悉的一些专业来说,在决策当中难免会有一些偏差。”
和苏州一样,在复旦大学,教授委员会将学院不同学科和专业在职的正高级专家学者编入该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决定的教学科研方面的事无须再经过院党委和行政领导开会确认。在最早成立这一组织的东北师范大学,则实行了“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基础上的院长负责制”,使教授委员会成为了决定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教师聘任的决策机构。
央视国际 (2004年02月29日 1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