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关于对“防非”措施作适当调整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防非措施的通知精神,为使我校非典防治工作继续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逐步实现由应急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现对苏大 [2003] 42号文件有关“防非”措施作如下调整:
   一、实行体温自测制度。全校广大师生员工自觉按时测量体温,如发现发热病人,须立即就诊,严防发热病人上课、上班。
   二、调整疫情报告制度。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如存在发热病人或跨省“三外”人员进出校园(含学生宿舍区),须及时上报“防非”办公室,不得瞒报、漏报;无上述情况者不必上报,“防非”办公室以“零报告”处理。
   三、严格门卫验证制度。师生员工均凭胸卡进出校园(含学生宿舍区);省内的外来公务人员和车辆由相关院系和部门出据有效证明,并经体温检测后登记放行;省外的外来公务人员和车辆须进入校园(含学生宿舍区)的,有关院系和部门必须报“防非”办公室审批。
   四、严控校内人员赴疫区活动。教职工可在本省内活动;学生一般在苏州地区活动,特殊情况须出苏州地区但在省内活动者,必须报所在院系审批;校内人员因特殊情况须出省活动的,必须报“防非”办公室审批。
   五、恢复校内正常的文体、学术等活动,但应适当控制规模,并做好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毒等工作。
   六、沧浪宾馆医学观察区的被隔离人员为从卫生部动态公布的“非典”流行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返校人员。
   目前,在我省疫情已得到了有效控制,“防非”形势趋于平稳的情况下,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必须做到思想绝不能麻痹,工作绝不能松懈,要切实落实学校关于“防非”的各项规定,巩固我校的“防非”成果,坚决杜绝“非典”在校园内发生。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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