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形势十分严峻,我校团的各项工作应以预防和抗击非典型肺炎为中心来展开。近阶段我校各级团组织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部署,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少数团员不听劝阻,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和团中央、团省委和学校有关全力做好抗击“非典”的文件精神,对不听劝阻,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团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为此,经校团委研究,并经团委全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对4月26日以后有以下情节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团纪处分:未经院系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擅自离校或返校者;留宿非本宿舍人员者;故意隐瞒症状,不向有关部门汇报,或不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拒绝、逃避隔离等防治措施者;违反苏州大学防治“非典”时期的有关规定者。处分程序按团章有关规定执行,处理结果报校团委备案。
以上通知,请全校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