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非典型肺炎,战胜疫情,维护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向全校学生提出必须做到、要求做到和建议做到的行为规范,请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必须做到:
1、学生体温超过37.5℃,须及时到校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同时向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报。如果学生体温超过37.5℃,同时伴有头痛、关节酸痛、全身酸痛和乏力,干咳少痰,偶有血丝痰,呼吸加速、气促、呼吸窘迫等症状,有关院系要及时向校防治“非典”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向医院求助,由所在院系安排其就诊,不能自行前往就诊,同学不能陪同护送。(校医院24小时专线电话:67165400,李克夏院长:13862010411)
2、所有学生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指离开苏州市区),如未经同意擅自外出,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所有暂在苏州市区以外的我校学生原则上继续留在所在地区,不得返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返校者,所在院系要以书面形式提前两天报校“非典”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获得批准后由院系及时将学生送医学观察区进行身体检查和医学观察。
4、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待外来人员,严禁学生宿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对违反此规定的学生,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要求做到:
1、学校实行门卫监控,出入校门佩戴统一胸卡。
2、不听信、不传播、不制造谣言。
3、每天打扫宿舍卫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清洁。
4、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用流动水洗手。
5、充分发挥党支部、团支部、班集体的作用,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保持良好心态,保持学校的稳定和发展。
6、一旦发现有学生接待和留宿外来人员,或者有学生擅自离开苏州,或者有学生擅自从外地返校,所有学生都有义务向所在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报情况或者直接向学校“非典”预防工作办公室汇报情况。(举报电话:65112425,13906214470)
7、应届毕业生不要外出参加各种招聘、面试活动,找工作尽量通过上网、电话、E-mail等方式联系。
8、毕业生(包括往届毕业生)需办理就业手续的,经校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就业指导中心集中到省教育厅办理,毕业生不要自行前往。
9、在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一律暂停工作(包括家教、促销等)。
三、建议做到:
1、全体学生要认真阅读防治“非典”的手册,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了解有关常识,认真做好自身防护。
2、学生不要参加群体性的聚会,不去影剧院、舞厅、健身房、游戏机房等封闭性公共场所。
3、增强户外活动,加强锻炼,按时作息(特别是晚上要早点休息),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遵循健康的生活规律,安排好学习、休息和锻炼时间,合理饮食,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