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对“五一”节放假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放假安排如下:
一、4月26、27日(星期六、日)照常休息,原有的公选课、成教课按照原定计划进行。
二、5月1日至5日照常放假,5月6日(星期二)开始正常上班、上课。
三、“五一”放假期间,请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在学校和苏州休假,不要外出旅游,外省市特别是家在“非典型肺炎”疫情严重地区的学生不得离校回家。
四、有关放假前后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消防、卫生、值班、预防“非典型肺炎”等工作按照学校有关通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