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位办〔2001〕97号文),苏州大学为全国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教育试点的22所高校之一。
开展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医学学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培养高层次公共卫生应用型专门人才,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共卫生事业从业队伍,提高我国公共卫生工作的总体水平,增进人民健康。
一、授予学位的名称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其中文正式名称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Public Health,英文缩写为MPH。
二、入学方式:
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报名。22所试点高校联考。
三、招生对象: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从事公共卫生及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3、大学本科毕业后(一般应为医药卫生类专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工作满3年者(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报名时止);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标准;
四、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03年4月10日起
2、报名地点: 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
3、报名时所需材料:
①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
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工作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函报考生只寄复印件,考试时请带原件核对。
五、考试及录取:
1、考试时间:2003年10月(以国务院学位办公布为准)
2、考试地点:苏州大学
3、考试科目:(1)英语;(2)政治;(3)卫生事业管理;(4)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政治考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其余三门为全国联考。
4、通过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合考试,择优录取。
考前辅导另行通知。
六、培养方向:
国境检疫;公共卫生监督;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卫生毒理;劳动卫生与职业病;营养与食品卫生;放射卫生;儿少卫生(学校卫生);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卫生检验 ;健康教育;医院管理 ;卫生事业管理等。
七、学制:三年。
八、招生人数:100名。
九、招生范围:面向全国。
十、学习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不脱产的方式进行培养,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期限为3-5年,攻读学位期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一年,课程实行学分制,取得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和社会实践后,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制作的MPH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
十一、收费标准:
报名费:100元/人;考试费:100元/门。
培养费按苏州大学有关规定收取(2002年8000元)。教材费、食宿费、差旅费及论文阶段的研究费由个人或所在单位自理。
联系地址:
1、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招办,邮编:215006
电话:0512-65112816 65112544 传真:0512-65112816 E-mail :yjsbzb@suda.edu.cn
2、苏州市竹辉路62号苏州大学核医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 邮编:215007
电话:0512-65125077 传真:0512-65304830 E-mail :rfduan@su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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