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计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五”期间“211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和“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五”期间“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立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受教育部和江苏省政府的委托,江苏省教育厅与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组织了由重庆大学黄尚廉院士为组长,浙江大学沈之荃院士、复旦大学金泰廙教授、陈允吉教授、南京大学张福炎教授、邢定钰教授、东华大学王善元教授为成员的审核专家组,于2002年10月28日至29日对《苏州大学“十五”“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进行了论证及审核。省教育厅丁晓昌副厅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王稳卿副主任及省财政厅、教育厅、省计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论证会。
专家组详细审阅了有关材料,听取了钱培德校长关于《苏州大学 “十五”“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汇报与部分建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经过认真讨论、充分评议和全面论证,专家组认为学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规划完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同意学校在充分总结“九五”“211工程”建设的成绩与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十五”建设目标,即从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高度,走出一条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新路,力争形成一流的教学、科研设施和校园环境,凝聚一流的师资队伍,创造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培养高素质的人才,经过十五至二十年左右的努力,将苏州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大学。
专家组认为,《可研报告》贯彻了国家《关于“十五”期间加强“211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围绕学校建设目标所提出的建设任务和内容,体现了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紧密结合国家、区域、行业的需要,专家组同意学校所提出的“十五”“211工程”建设任务和内容,包括重点建设的8个重点学科项目,及相关的公共服务体系、师资队伍、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专家组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通过对《苏州大学“十五”“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并建议学校根据专家组的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后,抓紧上报审批,以便尽快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