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3日,全国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前夕,苏州大学党委出台了《关于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以此为标志,一个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以德治校为补充、以基层民主为保障的良好的依法治校工作新格局已经在苏州大学初步形成。
目前,苏大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生员工总数逾五万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然而,随着办学规模的迅速扩大,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自然而然地摆在了校党委面前。那就是:如何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委对全局工作的领导以保持学校改革、发展的良好势头?苏大党委以依法治校为突破口,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
本学期开学以来,苏大党委以深入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加大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力度。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10月中旬学校成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省纪委委员、校党委书记闵春发同志任组长,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骨干队伍;同时,着手制订《苏州大学依法治校工作规划》,明确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基础工程,狠抓部署和落实。为了推进学校工作法制化进程,学校正式聘请苏州邵雪明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学校又于11月20日发出了《关于加强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苏大党委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在依法治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关于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要依制度用人、办事、理财、管物。近两个月来,学校先后发出了《关于加强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州大学大件物品、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院(系)自有资金管理的补充规定》等四个规范性文件。
苏大党委还注重探索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的新途径。校党委高度重视学校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将它作为不断加强全校党的作风建设的抓手抓紧抓实,并力求以良好的党风促进和带动全校行风、校风、学风的转变。为此,校党委制订了《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决定》,从七个方面规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言行。本学期,校党委还发出了《关于切实推行院(系)务公开制度的决定》、《苏州大学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从不同角度,促进基层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园秩序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