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计算机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本着学校贴一点、用户交一点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收费办法。
一、开户费:
帐号 金额(单位元) 服务说明 备注
电子邮件帐号 免 用户将得到一个INTERNET电子邮件地址,并在邮件服务器上享有2M空间用以存储邮件、编译文件。 个别用户如要求更多空间,可与计算机与网络中心直接联系,每增加1M,另加10元)。 不包含客户端安装调试费
代理帐号 免 用户将在代理服务器得到一个帐号,通过此帐号可以进行国际浏览,查询有关信息。(无此帐号的用户只能浏览国内有限的免费地址信息)。 不包含客户端安装调试费
拨号帐号 免 用户可以获得一个拨号帐号,并且获得学校提供的供拨号使用的电话号码。用户可以享受拨号服务。 不包含客户端安装调试费
二、IP地址租用费
计算机只有具有了IP地址才能上Internet。
我校IP地址申请分直通和限制两种。直通IP可以直接与Internet相连,享受互联网所有功能;限制IP需要通过代理与Internet相连,只能享受浏览和FTP功能。
租用费用为:直通IP,每年每个地址100元;限制IP,每年每个地址50元。
三、安装调试费
自行安装的用户免交这部分费用。
需要计算机与网络中心帮助安装调试应用软件的,校内用户20元,校外用户50元。 需要计算机与网络中心进行计算机联网布线的,根据有关布线的规定办理。
四、入网后的使用费
国内流量,校园网用户可以免费享受,由学校统一支付。
非国内流量,根据国家教育科研计算机网的有关规定,境外进来的流量基本标准为 0.3 分/千字节。
五、缴费办法。
苏州大学校园网络采用预交费的方法,用户须预交一定费用,由计费软件自动扣除使用费用。计算公式:帐上余款=预交款-(年租费+信息费)。
1、预交费,学生20元,教职员工60元。
2、当用户的余款小于等于零时,将取消其上网资格。
3、新IP地址申请用户在办理入网手续时一次付清当年租用费用;其它IP地址用户于每年年初开学后半个月内付清当年租用费用,超过1个月者,暂停该机器的上网资格。(在本规定出台前已缴费的IP地址,根据已使用的年限,进行折算后并入以后的年租费)
4、用户可在我们主页上查询自已的账目使用情况,并及时追加费用。
5、用户可以使用现金、转帐或红票支付上述费用。
6、上述费用由计算机与网络中心统一代为收取,用户凭收据办理有关手续。
六、凡与本办法冲突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七、本办法由计算机与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据苏大[2001]23号文,2001年4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