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在苏州大学圆满落幕

121日-3日,首届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在苏州大学圆满落幕。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副巡视员王红,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洪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褚红军,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主任何丹,我校副校长蒋星红,研究生院院长郎建平出席总结及颁奖大会。

蒋星红代表学校感谢省教育厅、省学位办对苏州大学的信任,同时也向参加本次比赛的各兄弟高校老师和同学表示欢迎和祝贺。她指出,省教育厅、省学位办决定举办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教育强国”、“深化教育改革”、“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一大创举,对提升研究生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实践能力有重要意义。她希望将大赛作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方面,充分发挥大赛的导向作用、激励作用和推动作用,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褚红军表示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对于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与江苏省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是江苏各级法院的受案量占据全国法院的十分之一强,因此江苏省充沛的案例类型为教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同时江苏法院系统也需要大量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人才。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也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褚红军希望江苏各高校能够更加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与锻炼,为法院系统输送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为推动法治江苏建设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同时全省各级法院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大赛的举办。

王红指出,本次研究生案例大赛充分展现了江苏省法律专业研究生的良好风采,也充分体现了江苏省的法学教育研究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大赛把课堂教学与法律实践有机结合,特别是以实务界的评判作为推动教育教学的重要指南,很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对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的有益探索和良好示范。王红强调,各大高校应当进一步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加强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联系,不断深化法学教育改革,提高法学人才质量,努力培养一大批具有高素质法律职业伦理道德和高水平法律职业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洪流代表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对大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并对大赛的重要意义、选手表现、赛事组织等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要求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14条基本方略,其中之一就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大量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优秀法治人才,需要创新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我省举办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精神,推进我省高校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一次创新实践。洪流强调要大力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促进高校与法律实务界的交流合作,积极探索协同创新联合培养机制,努力实现法学教育由偏重知识传授向注重法律思维养成、法律经验积累、法律能力提升的实践锻炼转型,为“法治江苏”建设培养出更多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本次大赛分为书状竞赛和言辞辩论竞赛,所选案例来自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并进行相应改编,多涉及民法和刑法,涵盖了交通肇事、伪造身份信息、侵吞单位财产、故意伤人等当前社会热点问题。来自东南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等全省15家拥有法律/法学硕士授予权的培养单位组队参赛,选手们通过开庭陈述、自由辩论、总结陈词等多个环节,围绕争议性论点展开激烈角逐,对上述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论战,精彩纷呈。大赛最终决出冠军一名、亚军一名、季军两名。

(王健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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