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系列活动第一期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举行

121日至3日,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系列活动第一期在苏州大学举行,本次活动由浙江大学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办,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协办。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主持,来自浙江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苏州大学等高校的法理学、法史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法学研究各领域的四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学术研讨会。

张文显教授在会议上做了题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法学理论创新发展》的主旨报告,认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于新时代中国法理学理论创新发展有重大指导意义。为了推动新时代法理学的转型升级,张文显教授提出了“以法理为中心,以权利为本位”的思想主张,倡议法学界共同聚焦“法理”这个法理学的中心主题与法学的共同关注,以此推动法学尤其是法理学研究的理论创新。

会议以张文显教授《法理:法理学的中心主题与法学的共同关注——迈向法学的法理时代》一文作为基础,以《深入开展法理研究的基本问题》、以《法理学实验教材框架(征求意见稿)》为讨论核心和重点,讨论了法理的概念,法理的体系,法理的存在(表现)形式,法理的意义和功能,中国传统中的法理,西方法学和法律文化中的法理,中国法治实践中的法理,各部门法领域的基本法理,法治各领域、各环节的基本法理,法学交叉学科研究中的法理,法理思维、法理中国等等有关“法理”十八个方面的问题。会议针对《法理学实验教材框架(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具体详实、富有建设性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初步形成了“以法理为中心,以权利为本位”的“清新法理学”实验教材的基本框架和内容提纲。 

本次会议是“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系列活动的第一期,此次会议标志着“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的全面展

王健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宪法学上官丕亮教授、法理教研室主任庞凌副教授、“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秘书瞿郑龙讲师参加了本次会议,针对《深入开展法理研究的基本问题》、《法理学实验教材框架(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诸多富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继续参与“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的写作任务以及后续系列活动。

(王健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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