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我校签署合作协议

520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华东地区部分高校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南京举行。作为首批入选的12家高校之一,我校王健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代表苏州大学与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王旭光大法官在协议书上签字。


协议强调,要以第三巡回法庭为平台,构建司法机关和法学院校合作新机制,探索法学理论工作者与司法实务工作者交流互动新常态;以助推审判工作改革发展为目标,为法律教学科学联系实际创造新模式;以高校资源为后盾,在巡回法庭建立动态的、可持续的法律实习生队伍、法律志愿者队伍;以法官和专家合作开展审判理论课题研究为抓手,着力解决审判工作难题。为此,协议确定建立法律实习生工作机制、法律志愿者机制、专项课题共同研究机制、双方人员交流机制以及定期互动培训机制。目前,我校选拔的两名优秀研究生已经在第三巡回法庭报到,开始为期六个月的专业实习。

签字仪式过后,第三巡回法庭主审法庭与12所法律院(校)的专家学者举行了法治人才的基本素养的专题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大法官发表了以坚持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 推动理论联系实际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为题的重要讲话,并对第三巡回法庭与各高校的进一步合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王健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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