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奖学金制度启动
加快高端学术人才国际合作培养步伐

日前,我校正式启动实施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制度,加快高端学术人才国际合作培养步伐。这是继2013年开始实施国(境)外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2014年开始实施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之后,我校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

着力营造研究生出国学习常态化和规模化的培养环境

为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学校在有限的财力下每年划拨专项经费资助在校研究生短期出国学习和开展学术交流。既为研究生创造出国学习机会,极大地提高我校研究生出国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今后研究生出国学习成为常态化和规模化奠定良好基础,同时研究生的对外交流也为我校导师和学科开展国际合作提供了很好的纽带作用。可以预见,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制度的实施将更好地为我校创造国际化人才培养环境。

重点突出与国外顶级大学或学科开展国际合作

此项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重点支持赴世界排名前300名或世界学科排名前50名的高水平学术机构开展学习和学术交流活动的研究生,尤其支持赴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或世界学科排名前20名的顶级学术机构学习者。进入顶级学术机构学习的研究生最高可以获得学校12个月的奖励性资助。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实质性的合作培养,既可以使研究生充分享受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学术资源和师资力量,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又可以深化我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全方位合作,提高我校的学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评审严格确保选拔质量

在实施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过程中,注重优化遴选办法,向学业优秀且有意愿出国而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倾斜。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可优先获得奖学金。在选拔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评选制度。既要求导师写出详实可信的推荐意见,所在学院(部)进行初审和向学校推荐,还要通过职能部门的材料复核、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学术委员会的研究生教育专门委员会复审,以及公示等环节。公示有异议者将由学术委员会研究生教育委员进行重审。

狠抓研究生国外期间的学习成效

我校在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实施过程中,重申请和评审,更重学习成效。保证研究生在国外期间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取得实质性的研究进展,提高研究生的国际交流能力,是我校设立国际交流奖学金的宗旨所在。所以,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制度实施过程中,明确要求外国导师在研究生交流学习结束后对研究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效果、创造能力、沟通能力、人际关系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亲笔签字密封,由研究生本人返校后交学校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获得奖学金剩余的30%部分,以保证研究生在外期间的学习成效。

作为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战略重要组成部分的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制度,是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我们期望通过这一制度的引领,让高端学术人才的国际合作培养登上新水平。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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